5月29日上午,由第三直管部负责施工的云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隔离区、收容区、繁育区所有单体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隔离区及收容区(10-1#、10-2#笼舍)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收容区(7#、8#、9#、12#、13#笼舍)及繁育区(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

本次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及检测单位共同参与。验收专家组严格依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专项设计要求,采取“现场实体检测+内业资料核查+专项问询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核验。在现场踏勘环节,验收组成员细致排查结构安全隐患,核验实体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在内业资料审核环节,检查组逐一查阅原材料进场及复检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各项试验资料及分部分项验收台账等全套施工资料,确认项目全过程质量管控资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可追溯,施工工序报验流程合规,资料与现场实体施工情况同步。
验收总结会上,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及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致认为:本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工艺规范,实体质量达标,结构安全可靠,资料齐全完整,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本次分部工程验收。
【项目概况】云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双龙街道,计划总工期145日历天。项目总用地面积12.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33.64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动物医院、隔离房、猛兽(食肉)动物收容饲养笼舍、灵长类收容饲养笼舍、鸟类收容饲养笼舍、两栖、爬行动物收容饲养笼舍、小型草食动物收容饲养网舍、灵猫类繁育饲养笼舍、其他极小种群动物繁育笼舍、野化训练笼舍、游禽和涉禽活动场、附属用房等。项目的建成,将为集中救治伤病受困野生动物、快速响应野生动物突发事件、维护生态与公共安全提供服务,同时还将承担公众科普教育与统筹全省救护资源等职能。
(责任编辑:郭思)